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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准备在全国推广由法治部门统一进行审核、出证并直接对接检方的批捕部门,统一侦查阶段的证据标准

发布时间:2017年1月9日 来源:莱州律师     http://www.lzlszx.com/
公安部:准备在全国推广由法治部门统一进行审核、出证并直接对接检方的批捕部门,统一侦查阶段的证据标准 2015-08-23 来源:京华时报 浏览次数:0为更加有效地进行沟通,保障律师权利,公安机关拟由法制部门与律师建立一个平台或窗口。这是记者昨天在大成律师事务所举办的论坛上获悉的。在昨天的论坛上,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冯世勇提出,制约刑事司法公正的核心问题在于公检法三机关之间关系的失衡,律师执业的 旧三难 和 新三难 与之有密切关系。解决之道在于摆正公检法三机关之间的关系,建立司法人员与律师平等的侦、控、辩、审关系,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科学合理的诉讼结构。□谈保障律师权利改进机制解决会见难 制约刑事司法公正的核心问题在于公检法三机关之间关系的失衡。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冯世勇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冯世勇表示,制约刑事司法公正的核心问题在于公检法三机关之间关系的失衡,律师执业的 旧三难 (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和 新三难 (发问难、质证难、辩论难)问题与之有密切关系。解决之道在于摆正公检法三机关之间的关系,建立司法人员与律师平等的侦、控、辩、审关系,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科学合理的诉讼结构。公安部法制局处长朱希说,公安部早已明确,律师不预约一样可以会见当事人,但仍有部分规定律师不预约就不能会见。目前,一些地方的这类问题已经得到纠正。建警察律师沟通平台 将考虑由法制部门跟律师建立一个平台或窗口,畅通公安机关与律师的沟通渠道,保护律师权利 。 公安部法制局处长朱希朱希表示,司法部门与律协、律师代表等建立一个长期的联系机制,定期听取一些建议,能够有效改善工作。 个案的律师跟公安机关的沟通平台怎么搭建,我们现在也在思考这个问题,因为很多律师都在反映,不能有效保护他的知情权问题 ,朱希称,公安部门正在研究具体由哪个部门跟律师直接沟通,这个部门是否跟办案部门相对独立等, 基于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构建一个更加良性互动、更加开放、更加平等的警察与律师之间的关系 。进一步改善诉辩关系 在听取律师意见时,检察机关在主动性方面还有不少问题。如听了意见之后,有的重视不够,有的不予及时回应。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张相军张相军说,修改刑诉法实行两年来,诉辩关系方面有很大的改善。但是在听取律师意见时,检察机关在主动性方面还有不少问题,如听了意见之后,有的重视不够,有的不予及时回应。到底对律师提的意见有什么看法、同不同意、采纳不采纳,都不进行回应,这些都是最高检正在解决的问题。今年6月,最高检针对诉辩关系提出,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理性对抗、良性互动。张相军表示,公诉人和辩护人天然存在对抗关系,不可能保证事实查清,不可能保证司法公正,因此应当做到相对又相容,对抗又合作,支持又监督。张相军称,检察机关会支持律师依法办案,对于律师意见要求在审查阶段都要予以运用,如果被告人有辩护律师,而且辩护律师提出意见了,检方就要考虑这些意见。 律师监督我们,对我们也有很好的帮助。 张相军称。法庭应重视律师辩护 在审判过程中,律师发言或者问话时,往往会被检察官打断。 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委员会主任徐平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委员会主任徐平在昨天的论坛上称,在审判过程中,律师发言或者问话时,往往会被检察官打断,检察官认为律师所提的问题和案子无关,或者是诱导性发问。有时候,在庭审辩论阶段,法官会说 时间不够,双方大家控制时间,你们把意见写成辩护词就可以了 。在徐平看来,这样一来,律师的思路往往会被打断。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冯世勇也表示,辩护律师的职业角色,决定了他既能够维护被控者合法权益,也能够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侦控机关及人民法院通过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有利于防止错案发生,也有利于正义的实现,所以,司法机关一定要尊重、保障律师执业的权利,自觉接受律师监督。□谈解决现实问题公安侦查即将推广统一证据标准 此前公安机关破案以 抓人 为标准,抓了人即破案。目前则正在向庭审定罪标准转变。 公安部法制局局长孙茂利部分与会专家及律师提出,在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一些侦查机关的办案标准与审判阶段的定罪标准不统一,有些案件的证据标准达不到,就造成了 定罪、放人 两难的尴尬局面,甚至有可能造成冤假错案。公安部法制局局长孙茂利表示,目前公安机关正准备在全国推广由法治部门统一进行审核、出证,并由法治部门直接对接检方的批捕部门,统一侦查阶段的证据标准。一改目前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审核、出证由多个部门负责,甚至有的地方的刑事案件由二三十个部门负责审核、出证,导致案件证据标准不统一的现状。对于统一的标准,孙茂利称,公安是绝大多数刑事案件的侦查者、发起者。此前公安机关破案以 抓人 为标准,抓了人即破案。目前公安机关在转变破案标准,由抓人破案向庭审定罪标准转变。目前公安部门已经采取了很多措施,孙茂利举例称,在刑事案件当中全程录音录像以及更加强化摆脱对口供的依赖、强调现场实地勘察,大力加强刑侦技术等。审查起诉监督规范侦查取证质量 侦查机关取得的证据是审判机关定案的基础,但目前部分案件中的证据尚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和标准的需要。 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苗生明苗生明认为,在刑事指控体系当中,侦查在整个刑事诉讼当中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所以非常重要。苗生明举例称,有一个故意伤害致死的案件,案发7年以后犯罪嫌疑人投案, 但最后根据相关证据,经过我们的研究,这个案子还是证据不足。结果被害人的亲属不干了,检方也非常理解被害人的心态,无论怎么解释都很难说服,但没有办法 。他以此例证明,侦查阶段证据基础不牢固,案件就不能进入下一个法律程序, 进入下一个程序到了法院也要被判无罪,或者最后撤回起诉 。谈到如何破局,苗生明认为,刑事案件需要有专业化和标准化的侦查保障。此外,检察机关是否批捕是否起诉,也制约着侦查证据的使用。苗生明提供的数据显示,近年来,被检察机关 打回去 的案件比例陡增。他称,前些年不捕率在7%至8%左右,如今不批捕率已经超过30%。而不诉律在十年前基本都在1%左右,但是到今年上半年检方的不诉率已经达到了10%。 相关法规:立案标准:  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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